2023-09
28
全院研究生:根据《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附件1)、《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附件3)、《澳门新银河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4)、《澳门新银河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5)、“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年集团研究生国...
2023-09
26
2020、2021、2022级各班、各位同学:根据《澳门新银河员工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员工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以及“优秀班集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员工(2023年秋季学期转入新学院新专业的员工在原班级参评)以及各小班。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优秀班集体全院共3个指标(若有增加指标另行通知)。奖金1000元/班。(二)优秀员工原则上每个...
2023-09
20
各位申请集团的推免生:根据《澳门新银河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集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流程如下:1.9月20日起,提交推免志愿申请2.9月22日起,陆续进行推免复试3.9月22日起,根据面试情况,发预录取函4.9月28日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交志愿,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注1:外校推免生网上提交志愿时间最长可延至10月10日,面试时间相应延迟,联系电话02...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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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同学:根据《澳门新银河关于党团学组织主要员工干部换届调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员工组织遴选产生了部分主要员工干部。现公司党委、团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学院第十六届党团学组织主要员工干部进行补录遴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袁志香副组长:王均、李瑜、李越、易滢瑾成 员:蔡欣瑶、金鑫、马子涵、伍丽梅二、补录范围(一) 党建服务中心工作部门青年先锋队:副队长1名(二) 团委工作...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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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学院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班团建设,在2022年8月发布的《澳门新银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班团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基础上,细化研究生专职与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结合新生导师分布情况,经公司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将辅导员任务分工及班团设置安排公布如下:一、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姓名主要工作任务张静(专职)一、招生1.研究生指标分配,推免生接收,审核制...
2023-09
14
为持续建设清新阳光的研究生会组织,巩固研究生会深化改革成果,健全研究生党团学工作一体化格局。按照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院团委的部署,结合集团研究生管理工作实际,现面向集团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公开遴选澳门新银河(中国)有限公司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主要员工干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袁志香成员:王均、谢徽、李瑜、李越、张静、易滢瑾二、岗位设置三、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思想坚定。具有较高的...
2023-09
14
全院各小班:根据《澳门新银河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9月14日-18日1. 学院成立员工奖励及资助工作机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督察组,并公示。2. 各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若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均申请认定,则应回避,人数一般为7—13...
2023-09
13
全院各党支部、本科生小班,全体研究生: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党字〔2022〕58号)和《公司党组织发展工作规程》等文件相关要求,公司党校拟于10月下旬进行2023年秋季发展对象培训。为做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3年10月10日),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且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员工。二、团支部和党支部推荐1.各团支部召开民主...
2023-09
08
各小班、各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员工(含2023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一、贷款资格审查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和非全日制员工不得办理助学贷款的底线,严格审查助学贷款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审查以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2023-2024学年家庭经...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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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团支部:为表彰在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号召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庆祝建团一百周年,学院拟在2022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通知事宜如下,请各团支部、团委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一、参评时间范围2021年5月-2022年4月二、评选项目及条件(一)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条件:1.政治建设好。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