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澳门新银河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9月14日-18日
1. 公司成立员工奖励及资助工作机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督察组,并公示。
2. 各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组。
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若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均申请认定,则应回避,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评议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参与本年度认定的员工应当回避)。各小班将小班评议组名单以及本班评议会议时间地点于9月18日中午12:00前以纸质档形式报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备案(7教504)。
3. 学院选派督察员,并公示。
4. 召开班主任、各小班班长(团支书)认定工作培训会。时间:9月18日中午12:30;地点:7教509。
二、9月18日-9月24日
员工申请,各小班班主任组织小班评议组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并将认定结果在小班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3日。无异议后于9月25日中午12:00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小班评议评分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纸质档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7教504),电子档发送至1404145803@qq.com邮箱。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在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须发送给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完成填写后打印,员工填写承诺并签字、班主任签字,于9月30日前交学院7教504办公室。
三、9月25日-9月30日
公司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小班评议结果。
四、10月8日
公司完成认定工作,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汇总表》报校区员工管理部门审核。
附件:
1.澳门新银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相关表格
A.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B.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
C.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D.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澳门新银河
2023年9月14日